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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名選票聲明

未簽名選票聲明

 


重要:在填寫此聲明表之前,請仔細閱讀此說明書。
未遵守這些說明,可能會導致您的選票不予計算。

1. 為確保您的郵寄選票會被計算,您應該儘快填妥並歸還此聲明表所以您選區的縣選舉官員可以於不遲於在選舉日後8天內下午5:00 p.m.前收到。 

2. 您必須在(選民簽名)線上簽上您的姓名。 

3. 將此聲明表放入一個寫好選舉事務處地址的信封內,1300 South Grand Avenue, Building C, Santa Ana, CA 92705。經由郵寄、遞送,或交付您已填妥的聲明表至選舉官員。如果郵寄請確認貼妥足夠的郵資及選舉官員地址是正確的。

4. 您可以通過郵寄呈交您已填妥的聲明表傳真至選舉事務處714-567-7556,或者將您已填妥的聲明表在選舉日晚間8:00 p.m. 之前呈交至橙縣任一投票中心。

5.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致電選舉事務處辦公室 (714) 567-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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