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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計票常見問題

誰可以要求重新計票?

任何選民均可提出重新計票要求。

 


什麼時候可以提交重新計票要求?

該要求必須在選舉正式認證後五個曆日內提出。

 


我應在哪裡提出重新計票的要求?

重新計票要求必須向負責進行該選舉的選舉官員辦公室提出。

 


重新計票的費用是多少?

要求重新計票的選民必須在重新計票開始前和隨後的每一天開始時交納選舉官員要求的款項,以支付當日的重新計票費用。選民將須交納為重新計票所產生的相關材料費用,以及每天由四人組成的計票組費用。如果在所有區域重新計票完成後,結果是逆轉的,則應退還押金。

 


該要求中必須包含什麼?

該要求必須以書面提出,並應該:

• 指定要重新計票的項目;

• 說明代表哪個候選人、選民名單或議案的立場;

• 指定哪個選區應被重新計票的順序(非必須的)。

• 指定要使用的重新計票方法(電子、人工或兩者皆進行)(非必須的);和

• 指定其他要檢查的相關材料。

 


選舉官員如何通知公眾正在重新計票?

選舉官員需在重新計票的至少一天之前發布一份計票日期和地點的公告,並應親自或通過任何聯邦監管的隔夜快遞郵件服務通知以下人員:•該公職的所有候選人全部重新計票•任何議案或全民公投的支持者,或反對者,及對全民公投或措議案提出贊成或反對要進行重新計票的人; •州務卿,如果重新計票是針對任何州府或聯邦政府職位、國民大會代表之公職的候選人,或任何州議案 。

 


什麼是重新計票流程?

• 重新計票對公眾開放;

• 重新計票必須在收到要求後的7天之內開始,並且每天(週末和節假日除外)持續進行,並且每天至少6個小時直到完成;及

• 人工計票必須在在選舉官員的監督下並由選舉官員任命由該縣的四名選民組成的計票委員會進行。

 


重新計票結果如何處理?

除非該項目在每個選區中的每個選票皆已重新計票,否則重新計票的結果將被宣佈為無效。重新計票完成後,如果不同的候選人、選民名單或議案獲得多數票,則正式發布的結果將被更改。任何重新計票的結果副本應明顯地張貼在選舉官員的辦公室。